物權法與社會主義
| 2007/03/22 | 作者/ 林濁水 | Hits:4167
      就在台灣朝野諸天王們為2008的總統大位掀起昏天暗地的纏戰時,中國也確立了國家體制翻天覆地的變革,三月中落幕的人民代表大會終於通過了「物權法」,確立了私有財產制,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到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社會主義體制的核心精神在於財產公有制,因此中國物權法的通過後,這一個最後的社會主義大國可以說從此告別社會主義陣營,走向資本主義體制。
 
      由於變革是如此巨大,所以物權法雖然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研議,歷經13年,創下7次提交人大會審議七次都未通過的記錄,而其理由是「違背社會主義原則」。例如在2005年,物權法和「反分裂法」並列為年度最重的法案,後者通過,但前者被北京大學的法學教授鞏獻田在他對人大的公開信中批為「違背憲法」,以及「調整財產關係的最核心條款社會主義的公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實質上妄用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精神和原則取而代之,背離了社會主義方向,開歷史倒車….,形成的,不是勞動的平等,而是資本的平等,這與資本主義社會有什麼不同區別?」,公開信得到高層左派重視,物權法因此在人大審議中被擋下。

      鞏獻田說物權法違背中國憲法,其實一點都沒錯,雖然2004年的修憲案中在憲法第十三條多加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一款,但其實仍沒辦法抹煞中國憲法的社會主義基調,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或「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如今中國卻不惜「違憲」,在人大以2799票超高票贊成,只有52票反對,37票棄權而通過,意味的正是中國由鄧小平開始的小腳放大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開放改革,體制在歷經20年的發展後,已經非再進一步做更深刻的變革,否則難以為繼了。

      在早期,中國總體的儲蓄,國家佔其中近80%,但到近年,私人和企業佔有的比例已提高到80%以上,怎樣動用這樣的儲蓄投入再生產以維持經濟的成長,確立私有財產制恐怕就是唯一最有力的誘因了。 確立私人財產的明確的歸屬權後,財產可以分割,也可以交易,資本主義的體制從此可以正式確立。 其實中國在營造資本主義的國民經濟上的努力,不僅在最基礎的物權法上著力,諸如建立南北兩條高速鐵路、推動支票制度等等,都在於打破地域性的諸候經濟,使中國內部形成單一的資本主義國民經濟體。
 
      中國體制上這樣的巨烈變遷,衝擊到的,將不只是中國社會本身,使沿海約2億人口的地區市場經濟更為成熟,也將因資本主義體制的深化而與因資本主義帶來的政策現代化而對整個東亞局勢造成劇烈的衝擊。 日本學者渡邊立夫說社會主義國家都難以成為真正的大國,因為所謂大國便是能24小時都能透過市場機能,超越國境發揮其經濟影響力的國家。

      如今中國的物權法為這樣的可能性建立了基礎,但也將使中國面臨許多更嚴峻的處境,例如,在物權法還沒通過之前,中國內部的貧富差距拉大的幅度已經令人擔心,此後會進一步惡化到何種程度?這問題正式2005年物權法被封殺的主要原因之一。胡錦濤固然強調此後中國政策方向不再是GDP的成長,而是GDP的公平分享,但是成效如何還有待觀察。如今中國的變革會不會帶來成功的果實雖仍在未定之天,其結果無論如何都得嚴陣以待,我們誠心期待大家擁護的諸天王們對此有所警覺,不要只忙於慘烈的彼此攻伐。

原載於 蘋果日報 0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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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 2007/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