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
牛肉出口向來是美國重點貿易工作之一,雖然台灣一度因為狂牛症,曾得以暫緩美牛進口,但是美方壓力一直都在。回顧資料可以看出,去年發生數起美國牛肉驗出瘦肉精,整批退貨事件,一直等到大選結束後,美國就迫不及待,把瘦肉精美牛議題放到檯面。一開始馬政府因應仍算穩當,馬政府多次表達無既定立場,但是,隨著事件演變,馬政府全面棄守,更開始用「瘦肉精美牛才有TIFA」、「台灣其他肉品也含有瘦肉精」、「只開放瘦肉精之一萊克多巴胺」…等荒謬理由,合理化無條件開放瘦肉精美牛之錯誤政策。美牛爭議中,筆者有幸擔任社福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為國民健康把關,多次邀請學者、民間團體參加公聽會、記者會,讓國人了解馬政府開放瘦肉精的荒謬。

有瘦肉精就能談TIFAFTA


理論上,美國要將牛肉出口到台灣,賺台灣人的錢,應該是美方要舉證牛肉安全無虞。在3月3日,農委會召開的第三次專家會議,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在記者追問會議結論時表示,應該由美國提供相關人體流行病學報告(2012-03-03中央社、瘦肉精影響人豬擬請美提報告)。但是馬政府,花台灣國家預算,製作20萬份文宣,說服國人必須食用,歐盟、甚至連食品安全不如台灣的中國都禁止美國瘦肉精牛肉。馬政府唯一的理由,就是開放瘦肉精之後,可以啟動TIFA,啟動TIFA之後,才有可能跟美國簽FTA。


回顧2009年,馬政府就曾經用同樣理由,不顧社會各界抗爭,開放狂牛症風險美牛,至今卻連換到一次TIFA談判都沒有,筆者擔任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於3月7日召開「肉品安全誰曉得」公聽會,追問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介文汲副總談判代表,我們犧牲狂牛症美牛卻只換到去年一月TIFA談判日期,但只因美方再提瘦肉精爭議就單方面取消。筆者再追問,如何保證美國不會再用其他農產品貿易問題延宕TIFA談判?介副總談判代表則無法回答。連一般被各界認為立場較傾向執政黨的中國時報(旺報)都在101年3月9日專文分析TIFA不等於FTA。


姑且不論馬政府在中國壓力之下,跟美國成功簽署FTA的機率渺茫,TIFA(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如果把FTA比喻成結婚,那TIFA大概只停留在聯誼階段,101年1月20日,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就表示,是否開放瘦肉精美牛,應重啟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以TIFA為談判平台解決爭議。理論上瘦肉精美牛貿易,本身就應該進到TIFA談判,但是馬政府自我閹割,就算公民團體與學者不斷論述,破解了十六字箴言,仍動用國家資源說服(欺騙?)國人,犧牲狂牛症牛後要再次犧牲瘦肉精牛,才能換到不知何時能啟動、不會再被美方片面延遲的TIFA,還有更遙遠的FTA。



破功的十六字箴言


馬政府前兩次瘦肉精專家會議資訊極度不公開,引發社會各界批評,直到3月3日召開第三次專家會議,方有影音紀錄、正反兩方學者參與討論。該次會議推翻前兩次堪稱黑箱會議之結論,認為並無瘦肉精對人體無害之科學研究,因此應續開專家會議。但是,彷彿有什麼見不得人之處,101年3月5日深夜,馬政府聲稱依據專家會議結論宣布瘦肉精「十六字箴言」: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民間團體則在凱道召開記者會,批評馬政府十六字箴言有「三恥」,筆者召開的公聽會中也邀請學者一一釐清十六字箴言之荒謬。


瘦肉精牛肉顯然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十一條關於食品不得製造、販售的規定: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目前沒有國家針對人類吃了瘦肉精肉品的影響進行研究,而且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並未制定瘦肉精容許標準,因此歐盟、中國與許多國家反對瘦肉精(包含萊克多巴胺)肉品,中國於去年十一月,甚至將兩名使用瘦肉精的養豬場負責人判處死刑與無期徒刑。台灣到目前為止仍然將瘦肉精列為禁藥,但馬政府竟用公帑,為瘦肉精美牛宣傳。


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更是違反WTO兩大規範: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前者重點在於如果台灣開放美國瘦肉精牛,也就要開放其他國家的瘦肉精牛。後者精神在於,如果貨品一旦進入台灣,在台灣關稅與其他貿易措施上,就享受跟國內同類產品的待遇。也就是說,如果台灣開放瘦肉精美牛進口,就等於承認瘦肉精肉品的安全性,排除豬肉、排除內臟、強制標示等作法,只要有國家認為違反WTO規範而提告,台灣敗訴的機會非常大。前車之鑑是澳洲,曾經因為鮭魚與飛魚進口規範不同而敗訴。4月2日美國貿易代表官員來台,對媒體表示,「除了美牛之外,台灣還有其他如豬肉等肉品貿易障礙」,形同否決馬政府宣示的「牛豬分離」政策。



有什麼理由支持瘦肉精美牛?


馬政府與為瘦肉精護航的學者所舉的理由有三大荒謬:一、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還沒有共識,國際上沒有瘦肉精肉品對人體影響之研究,就宣稱10ppb是安全容許量。二、不敢保證開放之後就能談TIFA、更不敢保證能簽FTA,卻一直用TIFA為理由支持瘦肉精。三、十六字箴言中後三項,完全違反WTO規範,連行政院版食管法都不敢入法、卻一再拿來欺騙國人。筆者召開的公聽會之中,甚至有支持瘦肉精的專家學者聲稱之所以美牛使用瘦肉精,是為了「美味」,如果給他選擇,他會選擇好吃的食物。甚至還出現「林書豪是吃了瘦肉精美牛,才打好籃球」等荒謬言論。


瘦肉精只是為了降低廠商成本、而不是為了促進動物健康或治療動物疾病的藥品,原本就不應該存在於肉品之中,安全容許量沒有國際共識,歐洲與中國都不允許使用,對於動物本身也是一種不人道的飼養方式。最近維基解密資料顯示,美國希望銷售更多基因改造農產品給台灣,也就是說,有很大的可能性,開放了瘦肉精美牛之後,美國再用基改農產品議題拖延台美TIFA談判與FTA簽定時程,加上中國必定阻礙台灣與美國簽訂FTA。台灣開放瘦肉精美牛,讓國人增加健康風險,最後可能甚麼都換不到。除了美國畜牧業獲利,並且有效轉移馬政府執政不力、萬物漲價與大舉開放中資來台的新聞焦點之外,瘦肉精美牛肥了誰?能讓馬政府急著開放?


各界監督食管法修法關鍵時刻


經過一兩個月,各界嚴謹的辯論,馬政府顯然站不住腳,因此必須資訊不公開、必須打烏賊戰,抹黑台灣畜產業者、必須半夜開記者會,扭曲專家會議意見,宣布十六字箴言、必須使用公帑為美國畜牧業者背書、必須規避國會與全民監督,違反議事規則,試圖保送行政院版食管法進入朝野協商。


在野黨絕對少數的狀況之下,透過各種國會專案報告、公聽會、記者會反駁馬政府謬論,也促使行政院版食管法攤在陽光下審查。民意也讓執政黨部分立委提出瘦肉精零檢出的食管法版本。在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對於瘦肉精容許量有共識之前,台灣絕對有權利主張瘦肉精零檢出的修法。健康不分藍綠,也因此,接下來的食管法修法非常重要,我們必須團結更多民意,促使零檢出法案通過,保障國民應有的權益。

最近更新: 201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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