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

03

近日隨著號稱八百壯士的退伍軍人上街抗爭,吵得沸沸揚揚的年金改革,是蔡英文總統任內最重要的政策宣示之一。「年金改革現在不做,馬上就會後悔。」也屢屢出現在總統談論年金改革的致詞稿裡,然而軍公教勞四大年金,都有破產危機,都有需要進行制度變革的理由,在公、教年金改革版本漸漸明朗化的現在,要求單獨檢討的軍人年金改革方案,仍由國防部研擬中。為何軍人年金改革有其獨特性,筆者恰巧可由一老兵陳情案件分析起。

「陳主任,你們執政黨年金改革,讓我快活不下去了阿!」接過眼前高齡86歲,因為火砲衝擊導致耳朵重聽的老伯,邊大喊、邊遞出來一紙國防部公文,上頭記載著,老伯在民國67年退伍,先前擔任士兵役5年多、士官役17年加上軍官役5年半,總計28年半的服役時期,退伍時為47歲,經過39年後的今天,他目前每個月可以領到的退休俸,只有17千多元。而人人喊打的18%優退存款利率,在當時的經濟條件下,他只能存入10萬塊進入優存帳戶。

再細問下去,老伯民國20年出生於廣東,38年入伍服役於陸軍,跟隨著當時國民黨政府渡海來台,入伍當年他便參與登步島戰役,陸續也參加過數場實戰,後於51年奉調至國防部情報局海上情報工作大隊,也就是後來的兩棲行動大隊。服役期間他一共榮獲虎賁獎章、忠勇勳章、實踐獎章等共計5枚之多,還曾當選國軍戰鬥英雄,獲得總統接見、參謀總長親自頒獎殊榮。而他因為戰功彪炳,在62年獲得領袖特准結婚之禮遇,因此娶到一位好妻子,育有優秀子女。

服役時風光無比的老伯為何要來我們服務處陳情?他的訴求一共有三點。第一點是他抗議他當年被迫提早退伍,害他無法繼續升遷,導致他的退休待遇微薄,因此希望可以比照更高本俸的士官長階級領取退休金。另外他也擔心火熱進行中的年金改革,還會將他的退休待遇向下修正。第二點,因為他當年的特准結婚令上註記他承購房舍可不受記點限制,因此他認為他應可免費承購比起他退伍階級所能享有更大坪數之房型。第三點,他現住於台北市士林區眷舍,國防部卻要求全村搬遷至木柵地區,因此他希望可以留在原址等待眷舍改建機會。

「我帶隊打仗、為國家出生入死,現在退伍後的退休俸,竟不如比我還年輕許多的士官長,當年被逼退的我,現在想起來真得是忿忿不平啊。」「如果年金改革再把我的待遇往下砍,我怎麼過生活啊?」聽到這,我倒是很肯定地跟老伯說:「您放心,您的待遇根本是在地板之下,政府不可能再砍下去的,我們要改革的是,那些領取過高退休給與的高官,絕對不是您這樣為國效力的基層弟兄。」

原來,老伯在退伍當時的軍階是准尉五等一階,而專業准尉薪給標準於民國676月廢止,老伯依照當時的規定,改比照中尉二級支薪,現今中尉二級的本俸為22,440元,換算成80%的退休俸後,老伯一個月可領取17,952元,每半年一次領取107,712元。而這官階異動,便是老伯埋怨的主因,當年47歲時便因為准尉員額問題被迫退伍,又如果當初沒有升為准尉,而是改以二等士官長繼續升遷,或許待遇也能繼續調升。當然,按照現行的相關法令,老伯的第一點陳情事項無法如願。

老伯提到的特准結婚令上面註記承購房舍「不受記點限制」,國防部官員解釋,老伯可比其他一樣要申購眷舍的同袍,優先承購,但是依照「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配售坪型辦法」,他仍受限於「二十八坪型配售尉官、士官級原眷戶」,但「得申請自費增購上一級坪型住宅」,可惜這一點也無法滿足老伯的要求。最後一點有關於他希望可留在士林區眷舍,不要搬遷至木柵地區,是他唯一有機會達成的訴求,前提是全眷村多數住戶要有一致意見才行。

透過本陳情案,我們可看出軍人職業的特殊性。第一、老伯是有「戰爭」經驗的,事實上直到民國6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表聲明,停止對大、小金門等島嶼炮擊,國共大規模軍事衝突才暫告一段落。因此68年後才服役至今的軍人多數恐無參戰經驗。第二、老伯當時在18歲入伍服役,並於47歲退伍,符合軍人會被迫離退且退除早的事實。第三、以身體健朗的老伯為例,老伯自47歲退伍至今已領取長達39年的退休俸,符合請領時間長的特性。第四、軍人階級限制了升遷及服役的年限外,各階級的薪俸差距極大,以老伯為例,中尉二級的本俸正是最微薄的一群。以下讓我們就這四點逐一討論。

談到第一點,坊間很多捍衛退伍軍人的輿論,多有談論到退伍老兵出入沙場、為國賣命,所以國家虧欠他們,不應犧牲他們的福利。確實,軍中訓練有其一定嚴格及風險性,生活品質也不如常人,但是軍人是否真有出生入死,則存有不同程度的討論空間。正如前段所述,民國68年以前服役的退伍軍人,處於戰亂時期,尤其如老伯這樣38年入伍服役的老兵,確實是出生入死,隨時會為國犧牲,絕對需要保障(但事實上老伯卻是保障最少的一群)。然而68年至今也已38年,這時期處於停戰期間,此時期入伍直至退伍的軍人是否真能與68年以前服役的老兵相提並論,相信國人心中自有定見。

而提到軍人退除時間早、請領退休俸時間長這兩點,現行常備役軍職人員可分為軍官及士官,服役年限分別為士官下、中、上士50歲、士官長58歲,軍官少、中尉10年、上尉15年、少校20年、中校24年、上校28年、少將57歲、中將60歲、上將64歲(如附表一)。國軍目前編制為上將8人、中將52人、少將235人,其餘軍官都會受限於這樣的編制而影響其升遷管道及退伍年齡,而無論如何,幾乎都會遠早於一般勞工的退休年齡65歲。而因為退伍早,隨著國人平均餘命的攀升,當然請領退休俸的時間也會跟著延長,因此如老伯這般服役28年半,請領退休俸時期卻超過服役時間長達39年,也將是不可避免的狀況。

附表一:(資料來源: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網站)

軍職人員服役、除役年限(齡)一覽表

區分

將級

校級

尉級

士官

上將

中將

少將

上校

中校

少校

上尉

中少尉

士官長

上中下士

服役年限

     

28

24

20

15

10

   

服役年齡

64

60

57

         

58

50

最後一點,談到退伍軍人的月退休所得,就不得不按照各軍階談起。依據國防部所提供資料,目前領取月退休俸的12萬多軍職人員中,其平均月退休所得超過四萬元的有軍官之中將521人,平均月退休所得達到112,584元;少將2,035人,平均月退休所得為101,174元。然而隔了一位階,退休所得便急遽下降,退伍上校20,518人,平均月退休所得69,814元;中校33,708人,平均月退休所得56,706元;少校20,479人,平均月退休所得43,863元。另外士官中僅有一等士官長18,331人,平均月退休所得為43,987元。

平均月退休所得未達到四萬元的有軍官之上尉5,848人,平均月退休所得29,520元;中尉1,222人(也就是本案老伯的退休所得依據標準),平均月退休所得21,010元;少尉672人,平均月退休所得17,542元,士官之二等士官長2,410人,平均月退休所得36,780元;三等士官長1,486人,平均月退休所得33,162元;上士13,270人,平均月退休所得24,521元。從上述資料中,我們可以得知領取最高薪521位中將的平均月退休所得112,584元,是領取最低薪672位少尉平均月退休所得17,542元將近6.4倍的差距(如附表二)。

附表二:(資料來源: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網站)

軍職人員退休所得:區分階級按退休年齡分析(全俸) 單單位:人,%,新臺幣元

階級

人數

比率

平均退休

年齡

平均

月退俸

平均每月優存利息

平均月退休所得 (月退俸+優存利息)

中將

521

0.43%

59.17

83,720

30,077

112,584

少將

2,035

1.69%

54.94

75,892

26,479

101,174

上校

20,518

17.03%

48.77

50,331

20,990

69,814

中校

33,708

27.97%

44.96

42,200

16,195

56,706

少校

20,479

17.00%

43.67

35,766

10,818

43,863

上尉

5,848

4.85%

44.08

28,026

3,779

29,520

中尉

1,222

1.01%

43.19

20,592

2,027

21,010

少尉

672

0.56%

42.26

17,234

1,844

17,542

一等長

18,331

15.21%

47.30

34,860

10,364

43,987

二等長

2,410

2.00%

46.63

30,253

8,205

36,780

三等長

1,486

1.23%

47.61

27,894

6,897

33,162

上士

13,270

11.01%

49.07

22,749

3,784

24,521

小計

120,500

100%

46.42

38,519

14,142

49,680

一、案內人數不含上將64人、中士667人及下士718人。

二、資料來源:輔導會退除給付發放系統資料庫及臺灣銀行提供1056月資料光碟。

再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另一份統計資料,總計121,949位領取月退休俸之軍職人員中,月退休俸加上優存利息之月退休所得未達到4萬元的人數一共有42,597人,約占了總人員35%。而這121,949人的平均月退休所得為49,379元,若再尋求中位數60,974.5名(121,949/2=60,974.5)觀之,此人應同樣落在4萬元至5萬元月退休所得區間。儘管平均數及中位數相距不遠,然而月退休所得兩端之高低嚴重落差不容小覷,月退休所得2萬元以下的總計有3,663人,但月退休所得達到9萬以上的確有5,535人,一樣是不用工作的退伍軍人,卻有著強烈的貧富差距(如附表三)。

附表三:(資料來源: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網站)

軍職人員退除所得(月退休俸+優存利息)

月退休金額

人數

10,000以下

1

10,001-20,000

3,662

20,001-30,000

18,239

30,001-40,000

20,695

40,001-50,000

22,566

50,001-60,000

24,538

60,001-70,000

16,317

70,001-80,000

7,107

80,001-90,000

3,289

90,001以上

5,535

總人數

121,949

平均數

49,379

資料來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退伍後會有這麼嚴重差距的月退休所得,當然跟服役時期所領取的薪俸有關。我們檢視10071日生效的志願役軍人俸額表,一等士官長最高二十級的本俸37,760元是士官所能享有的最高本俸,一級、二級上將本俸95,250元則是軍官的最高本俸。當然現役軍、士官們除了本俸外,尚有職務、專業、地域、勤務等相關加給可以領取。然而,若以蔡英文總統近日拍板定案的軍公教年金改革制度所訂定的公教退休金樓地板32,160元來看,現役的少校四級以下、上尉八級以下(共12級)軍官、一等士官長十一級、二等士官長十六級、三等士官長十九級以下(共20級)士官等本俸都未達此標準。想當然爾,退休後再以所得替代率減低後,其退休所得將無法達到此一樓地板高層。

綜上所述,我們平心而論,軍人服役時期,確實因為團體領導、統御作戰的需要,必須層級節制、呈現金字塔型的人力結構,進而發揮有效管理功能。而確實各階級有其不同的要求及專業性,並背負不同強度的壓力及責任,福利待遇自然不可一視同仁。而筆者認為其實這應該也已經反應在服役時期所領取的薪俸及加給上(如附表四)。而退休後,對於軍隊儘管已經無實質產能的退伍軍人,國家也必須要保障其擁有必要的生活尊嚴及經濟條件。而基於這樣的條件設定,領取太多退休所得的自然要向下修正,而領取太少的,是否也有機會適度調升?

附表四:(資料來源: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路客服系統網站)

國軍待遇

現役軍官待遇表(單位:元)

階級

俸額

專業加給

志願役加給

合計

上校一級

36,425

29,960

10,000

76,385

中校一級

32,430

25,240

10,000

67,670

少校一級

28,435

21,710

10,000

60,145

上尉一級

25,105

20,790

8,000

53,895

中尉一級

21,775

18,910

8,000

48,685

少尉一級

19,775

18,060

8,000

45,835

現役士官待遇表(單位:元)

階級

俸額

專業加給

志願役加給

合計

一等士官長

25,105

19,160

10,000

54,265

二等士官長

21,775

18,310

10,000

50,085

三等士官長

19,775

18,040

10,000

47,815

上士一級

18,445

17,830

10,000

46,275

中士一級

15,115

17,770

10,000

42,885

下士一級

11,635

17,710

10,000

39,345

現役士兵待遇表(單位:元)

階級

俸額

專業加給

志願役加給

合計

上等兵

10,905

15,940

10,000

36,845

一等兵

10,180

15,050

10,000

35,230

二等兵

9,455

14,170

10,000

33,625

待遇包含本俸和各項加給。

擔任單位主(官)管者發給主管加給。

軍保費、退撫費、健保費及副食費等費用須自行繳納。

待遇調整以行政院核定內容為基準。

志願役加給調整經行政院核定自101年1月1日起生效。

一想到新聞媒體充斥著,由坐領高退休所得的將級長官,打著捍衛同袍弟兄權益的大旗,訴求政府不准改年金制度、不得溯及既往、不能動優存利率18%、退休金地板不能低於4萬塊等等言論。他們可曾想過有像老伯這樣每個月只領不到2萬,卻還要養妻育子的基層弟兄,他這樣生活了39年,有那些將官關心過他嗎?有誰試圖改善這樣的待遇嗎?而抗議的將官們還有誰有資格說這樣的經濟條件無法過活?這可是真實上演著,許許多多退伍軍人的日常生活。

國防是維護國家主權最重要的基石,軍人則是支撐國防任務的要角,所以為了維持國防所需的軍人員額數,國軍無論是服役時期或是退伍之後的待遇,都應當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及與其他行業的競爭力。而攸關國軍弟兄退伍後生活的關鍵因素,首當便是軍人年金制度的完善與否。支持全體年金改革已經是國人現今跨黨派、跨世代、跨職業之共識,軍人年金改革不能置身事外。筆者認同軍人職業對於國家、對於軍人自身有其特殊性,確實應研擬一套符合其特殊性的年金制度,不但要兼顧世代公平、資源正義,且應自給自足、長久經營。

由本文退伍老兵陳情個案所觀察出軍人職業四點特殊性,政府於軍人年金改革方案上應可考慮以下幾點面向以求周全:

一、若以月退休所得觀之,目前121,949名退伍軍人的平均月退休所得為49,379元,而將近35%的退伍軍人月退休所得未達四萬元,更有將近18%的退伍軍人月退休所得未達三萬元,多年來也未曾聽說這些退伍軍人在生活上有何重大困難,因此訂定軍人月退休所得樓地板數值,應回歸年金經營專業考量,一併搭配所得替代率、提撥率等數值精算,以期年金可長久運作,方為退伍軍人最佳保障。

二、考量現今部分退伍軍人確實曾於「戰爭」時期服役,另有部分退伍軍人服役期間從事「戰鬥」專業技能訓練,以上兩類人員具有高度為國奉獻事實及風險特殊性,應設置從優給與機制。

三、配合軍人役期短、退除早、請領長之職業特性,退伍後生活除了金錢上的保障外,也有二度就業的現實需求。政府如何適度延長軍人服役年限,並於其退伍時強化職場競爭力,協助二度就業,進而保障其二度就業薪資所得可與月退休俸適當接軌,作為其延後起領月退休俸時程之配套措施,也應是軍人年金改革方案中之重點項目。

作者  陳賢蔚  為立法委員吳思瑤服務處主任

最近更新: 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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