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哪些利益?公布協商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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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13-06-04
立法院在五月三十一日晚上放著許多重大法案不管,再度以「
密室協商
」的方式通過民意代表及教授貪汙除罪化條款,這當然不是立法院第一次做這種事,只是這次的
手法更精緻
而已。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4/today-o2.htm
最近更新: 2013-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