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和平條約 而非和平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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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2011-10-20
總統提出在(1)國家需要,(2)人民支持與(3)國會監督三條件下,將於未來十年內與中國簽署「和平協議」。追求和平,國人之所願,吾人亦感贊同,但此時此際,如此條件與安排,仍令人有所疑慮。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
id/33753064/IssueID/20111020
最近更新: 2011-10-20